莫讓“大師”再橫行
一批“大師”“特級大師”“傳承大師”正在黯然退場。
2月25日,黑龍江大慶市薩爾圖區(qū)民政局發(fā)布公告,嚴禁違規(guī)開展評比表彰及各類“大師”評選認證活動,劍指社會組織亂設“大師”稱號、借評選認證牟利等突出問題。緊隨其后,中國建筑防水協(xié)會撤銷了歷年授予的“大師”“特級大師”稱號,中國整形美容協(xié)會收回違規(guī)頒發(fā)的“中華美業(yè)文飾匠心傳承大師”獎項,中國機電一體化技術應用協(xié)會也撤銷了13家技能大師工作室。一時間,曾經(jīng)滿天飛的“大師”頭銜,終于在制度的陽光下現(xiàn)出了原形。(2月27日澎湃新聞)
這些年來,“大師”已然成為一門畸形的生意。從制茶、制陶到書畫、文飾,各類“國字頭”“國際級”的頭銜層出不窮,背后往往是報名費、評審費、證書費的變相收割。有的協(xié)會擅自聯(lián)合所謂“組委會”違規(guī)頒獎,有的機構甚至明碼標價,幾千元就能買到一個“中國當代書法名家”的稱號。更荒誕的是,個別虛假“大師”靠著這些頭銜招搖撞騙多年,直到媒體介入調(diào)查才被戳穿。當“大師”淪為一紙可以買賣的證書,當榮譽稱號異化為斂財?shù)墓ぞ,這不僅是對真正工匠精神的褻瀆,更是對市場秩序和社會誠信的嚴重侵蝕。
此番集中整治,其意義首先在于撥亂反正,還“大師”二字以清白。真正的“大師”,應當是德藝雙馨、經(jīng)得起時間淘洗的標桿,而非靠關系運作、花錢買來的社交名片。撤銷違規(guī)稱號,收回無效牌匾,既是正本清源,也是對公眾期待的回應。更重要的是,這一行動傳遞出明確的制度信號:社會組織的評比表彰活動必須納入法治軌道,任何未經(jīng)批準的“大師”評選都是違規(guī)的,任何借評選收費的行為都是禁止的。
更深一層看,整治“假大師”也是對社會組織規(guī)范化治理的有力推動。長期以來,一些社會組織熱衷于拉關系、混圈子,濫設“永久會長”“榮譽主席”等職務,甚至淪為造假者的背書平臺。這種“太社會”的做派,嚴重損害了社會組織的公信力。此次清理“大師”稱號,正是從具體問題入手,倒逼社會組織回歸非營利性的本質(zhì)定位,健全內(nèi)部治理,杜絕“走過場式監(jiān)管”。
比撤銷稱號更值得思考的是:我們究竟需要怎樣的“大師”?一個健康的社會,應當對真正的技藝傳承者懷有敬意,但這份敬意不應建立在泛濫的頭銜之上。與其追逐那些花錢可買的虛名,不如沉下心來關注那些默默耕耘的真工匠。他們或許沒有光鮮的證書,卻用作品說話;他們或許不善炒作,卻用匠心守正。對這樣的人,我們應當給予實實在在的尊重與支持,而不是讓“假大師”擠占了他們的生存空間。
莫讓“大師”再橫行,既要靠制度的剛性約束,也要靠社會心態(tài)的成熟轉(zhuǎn)向。當公眾不再迷信頭銜的光環(huán),當市場不再為虛名買單,“假大師”自然無處遁形。而那些真正值得“大師”之名的人,也才能在清凈中傳承、在淡泊中致遠。(作者:關育兵)